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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報訊(記者 饒舒玮)11月19日,雅居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(簡稱“雅居樂”)發布按期償還定期貸款信貸的公告。
公告顯示,2018年5月21日,雅居樂作爲借款人及其若幹附屬公司(作爲原擔保人)與其中(zhōng)一(yī)個原貸款人及若幹其他财務機構訂立一(yī)項信貸協議,雅居樂由此獲授予包括兩筆金額爲88.34億港元(附帶額外(wài)25億港元增額權)貸款及2億美元貸款的定期貸款信貸,爲期48個月。
在上述信貸當中(zhōng),分(fēn)别有約33.45億港元的港元貸款以及6000萬美元的美元貸款将于2021年11月22日到期。
11月19日,雅居樂已彙出資(zī)金至信貸代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戶,以依時于還款日償還約33.45億港元的港元貸款以及6000萬美元的美元貸款。
雅居樂表示,此次償還将不會對其财務狀況造成重大(dà)影響。
新京報記者 饒舒玮
編輯 武新 校對 柳寶慶